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 购买自住住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 建造自住住房:需要提供建房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等。
- 翻建自住住房:需要提供翻建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 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供大修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
职工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4.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条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5. 职工在职去世的条件
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6. 租住本市住房且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7.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8. 重大疾病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用,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 罹患特定疾病,需要提供特定疾病的诊断证明。
- 需要进行特殊医学检查或临床治疗,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9. 西安特殊规定和政策
西安市根据当地情况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了一些特殊规定和政策:
-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存储金额。
- 根据西安地区上年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
- 调整部分提取政策,具体政策请参考相关通知。
- 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请参考中心相关通知。
西安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在职去世、租住本市住房无房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及重大疾病等。根据西安市的特殊规定和政策,还可以提取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存储金额,并根据上年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具体条件和办理方式,请联系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