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外地人在雄安落户的条件:
1. 持有雄安新区有效《居住证》,在雄安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持有雄安新区有效《居住证》是外地人在雄安落户的首要条件。申请人应持有雄安新区核发的《居住证》,并在雄安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具体要求如下:
1.1 颁发居住证申请人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前一年度12月31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雄安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1.2 居住证的材料提交为申请居住证,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a.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b. 雄安新区社保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c. 雄安新区居住证预审表等。
2. 京外人员在雄安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对于非京津冀地区的外地人,在雄安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落户。
2.1 半年以上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申请人需要在雄安新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且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情况,才能够符合落户的条件。
2.2 半年以上居住+连续就读如果申请人在雄安新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有连续就读的情况(比如在雄安新区的大中专院校就读),也可以满足落户的条件。
3.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计算
对于北京户籍以外的人员,需要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少3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雄安新区落户。具体要求如下:
3.1 累计计算对于在京连续缴纳社保的外地人员,其在雄安新区申请落户时,社保缴纳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3.2 至少3年社保缴纳外地人员必须至少连续缴纳北京社会保险3年以上才符合落户条件。
4. 无犯罪记录
外地人员在申请雄安新区落户时,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5. 引进高端人才和工作需要的人员
属于雄安新区引进的高端人才和其他工作需要的人员,可以通过积分落户来获得落户指标。积分落户由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构成,具体要求根据雄安新区***的相关规定而定。
外地人在雄安落户的条件主要包括持有雄安新区有效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无犯罪记录,以及属于雄安新区引进的高端人才和其他工作需要的人员等。
外地人在申请雄安新区落户时,需符合以上条件,并且根据雄安新区***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