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24-03-18 08:35:03 59 0

#新冠医保报销政策

新冠医保报销政策于2020年4月1日开始,旨在扎实做好新冠病***感染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支持疫情防控并缓解医疗压力。相关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将调整新冠特殊医疗保障政策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并对新冠诊疗费用与其他乙类传染病费用进行合理衔接。对新冠治疗药品的医保临时性支付政策也得到延续,以保障患者的就医用药需求。

1. 调整特殊保障政策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

根据***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从特殊保障转为常规医疗保障政策。这意味着患者需符合规定的新冠医疗费用与其他乙类传染病费用,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服务。

2. 延续新冠治疗药品医保临时支付政策

根据《通知》,新型冠状病***感染诊疗方案中的新冠治疗药品将继续享受医保临时支付政策,这一政策将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此举是为了引导医疗机构使用价格适宜、质量可靠的药品,并丰富临床用药选择,降低患者和社会的医疗负担。

3. 地方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支付政策

《通知》还指出,考虑到一些地方药品供应不足的情况,部分地区可以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支付政策。这一举措旨在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药物治疗,尤其是新冠治疗药品。具体的药品支付政策扩大范围将根据不同地区的药品供应情况而定。

4. 保障新冠患者用药需求,缓解医院压力

***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规定上述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这将有效保障新冠患者的就医用药需求,并缓解大医院的医疗压力。通过及时提供医保报销和支付政策的明确指导,有助于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治疗和药物,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 区域差异化的新冠患者医疗保障政策

除了***层面的新冠患者医疗保障政策,《通知》还要求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政策。例如,省级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优化新型冠状病***感染患者医疗保障政策,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当的医疗保障。

新冠医保报销政策于2020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针对新冠患者的医疗费用保障做出了调整。特殊保障政策转为常规医疗保障政策,新冠治疗药品的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得到延续,并对地方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支付政策做出了安排。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旨在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缓解医院的医疗压力,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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